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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来源: 沈阳日报  浏览字号: 2013年11月01日 15:48

  10月29、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副主任卞富学分别主持两次全体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市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将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加快供水管网改造,提高饮用水供给质量,保障城乡百姓喝上干净水、放心水的议案》等3件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检察院关于批捕和起诉工作的报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赵长义说,《沈阳市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的审议通过,对进一步促进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赵长义就会议听取审议的4件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指出,要继续下大力量抓好保障百姓喝上干净水这项惠民工程,完善整体规划,统筹做好今后几年的建设、改造,确保按照计划实施好、完成好。政府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要把发展学前教育真正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

  赵长义强调,在“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注重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统筹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要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尤其是要进一步增强装备制造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注重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加快发展。

  赵长义指出,市检察院要把加强和改进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作为改进司法作风、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重要环节,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洪升、于波、王开军,秘书长张宁参加会议。市领导顾春明、姜军、周维远、张东阳、张景辉、佟晶石列席会议。10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0名公民旁听会议。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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