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3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立宪、副主任郭艳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韩春军、王海浩、李占利、谷连久,秘书长鞠有利及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之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安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辉,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等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辽阳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会议提出,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依法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一府两院”重点工作的监督;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为重点,完善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和活动方式,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关于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158件,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其中的31件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处理。本次会议决定将《关于加强冬季供暖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对城市供暖企业建立监管机制的议案》并案处理,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交市政府办理,并在年底前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关于发放辽阳市回族肉食补贴的议案》、《关于实施菜市场改造工程的议案》、《关于加强太子河河道治理的议案》、《关于在我市实行新农合市级统筹管理的议案》等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交由市政府办理,其余议案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辽阳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设立辽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议案》。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