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2年6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石新军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二、任命杨子楠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任命董军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四、免去王耀峰、刘学军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刘艳、张玉秋、查碧然、桂红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五、免去冷若霜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第二庭庭长职务。
六、任命肖中扬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七、任命张吉忠、纪世东、杨涵、张耀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