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10月29日,吴忠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6名,实到28名,符合法定程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庆、王有才、李国志、杜灵娅、张卫国、马耀宗、李焕民,秘书长马伟出席会议。张广庆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吴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农牧局、审计局工作的评议意见(草案),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发展情况,“两大任务”进展情况,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园林绿化工作情况,优化政务、金融环境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办理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情况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优化司法环境的报告,批准了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吴忠回民中学迁建项目还贷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决定(草案)。
张广庆在会议结束时就进一步抓好我市工业经济工作,优化政务、司法、金融环境,促进“黄河金岸、水韵吴忠”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是我市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此次改革肩负重要职责,要认真领会精神,积极开展工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定改革信心,积极参与支持改革,促进改革顺利进行。
张广庆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组织人员深入指导好利通区、红寺堡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和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工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帮助解答选举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指导好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市委常委、副市长赵永清,副市长陈社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大威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桂兰,市政府秘书长郭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尹金生应邀参加会议。(马宏萍 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