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到吴忠市征询两部地方法规意见
8月5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部分专家到吴忠市征询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订草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订草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已于今年7月上旬经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在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国志及市水务、园林等部门负责人结合我市实际,就水法修订草案和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两部地方法规畅谈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得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家的首肯。(郭岩 白雯喆)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