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段 霄杨兆莲)5月30日至6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宁夏《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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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小素带队,分两路分别对银川、石嘴山两市的《老年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同时委托吴忠、固原、中卫三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老年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来看,宁夏近年来的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基本实现了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制度全覆盖,但面临着今后五年内老龄化速度加快的紧迫问题,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据了解,截至2010年底,宁夏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69.98万,占全区总人口的10.91%,比上年增加了4.9万人,增速超过7.5%,高于全国水平;而到2015年时,宁夏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89.3万人,预计将占总人口的12.48%,8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7.82万人。目前,随着宁夏老龄化不断加速,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不到位、养老保障制度不够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缺乏等问题日渐浮出水面。在6月1日举行的检查总结座谈会上,检查组成员们呼吁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老龄化加速这一问题,并建议宁夏应当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并进一步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为宁夏老年人权益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确保宁夏的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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