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大常委会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座谈会
4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座谈会。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情况汇报,以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3个执法检查组的情况反馈。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小素、何学清、刘天贵参加会议。
4月13日,2011年“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全面展开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3个执法检查组,分赴全区55个企业和单位,重点检查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
齐同生要求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从管理、机制、政策、科技等方面全面研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工作,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环保工作,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要采取专项行动,依法严肃处理,敦促企业限期整改。
何学清要求切实提高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千方百计寻求解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之策,抓住当前最为突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问题,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抓出成效。(记者 任建中 实习生 闫惠荣)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