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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来源: 宁夏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3月22日 14:52

  3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决定,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3月29日至31日在银川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瑞文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 (修正案草案)》,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对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批准《废止〈银川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查意见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刑事被害人困难救助条例》实施情况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就“一府两院”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所开展的专门检查活动,是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对于督促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具有重要作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积极主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并不断完善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本届人大自主性和创新性立法的法律法规开展一次全面执法检查,督促“一府两院”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实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小素、马秀芬、何学清、刘天贵和秘书长肖云刚出席会议。(记者 凌雁)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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