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大检查市文物保护贯彻情况
吴忠网讯(记者吴海燕)5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灵娅、张卫国带领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对全市贯彻落实文物保护“一法一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多年来,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市财政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列入文物保护经费10万元,专门用于文物保护工作。近两年来,先后争取国家财政投入近2000万元,用于对国家重点保护单位董府、同心清真大寺的维修保护,使濒临毁坏的文物保护单位得到保护。
当天,检查组一行在副市长马和清的陪同下,先后到青铜峡108塔、董府等地,对文物保护“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组对我市文物保护“一法一办法”贯彻情况给予肯定。检查组要求我市相关部门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千方百计保护好、传承好我市丰富的文化遗产,让其成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