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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关于公民旁听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公告

来源: 宁夏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5月09日 09:24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5月下旬在银川召开。依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欢迎各界人士届时旁听会议。现将公民旁听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会议的建议议题是,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保障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以来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部分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之间生态移民涉及土地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查《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银川市贺兰山岩画保护条例〉的决定》、《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银川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的决定等。

  凡本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报名旁听。

  报名时间:5月8日—18日

  报名方式: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或居住地所在县级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登记申请

  联系电话:0951-5188360

  联 系 人:伊玉蓉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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