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首次面对面向政府交办
告别“文来文往”促使意见落到实处
法制日报讯 记者申东 记者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会议上了解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前不久闭幕的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的三份审议意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成立30多年来第一次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面对面向政府交办。
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法律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并将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这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之一。但以往对审议意见的办理,往往是“文来文往”,有关部门在落实上下功夫不够,使审议意见的办理实效打了折扣。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增强审议意见的办理实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今年起,建立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结束之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专门召开交办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面对面进行交办,通过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使审议意见真正落到实处,解决实际问题。
前不久召开的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关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与拓宽消费领域工作情况、关于实施禁毒法及自治区实施禁毒法办法开展禁毒工作情况三个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审议意见。
在交办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瑞文说,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办理审议意见,目的在于依法推动解决问题,基础在于提高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和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关键在于加强沟通和协调,保证在于形成一个好的工作机制。
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屈冬玉表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是人民群众呼声和愿望的集中反映,是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办理好审议意见,是政府应尽的义务。政府将认真研究办理并报告结果,使审议意见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