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
宁夏人大网讯(南海生) 2月18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
2月1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学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袁家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云刚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马晓光作交流发言。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任作交流发言。
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秉忠作交流发言。
会议学习传达了张德江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研究部署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今后一个时期的立法工作,讨论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意见》。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自治区政府法制办、银川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就如何做好我区立法工作先后作了交流发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学清、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袁家军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云刚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玉才、刘慧芳、王儒贵、孙贵宝和秘书长袁进琳出席会议。
何学清强调,要牢牢把握地方立法的正确方向,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法制统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努力增强地方立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正确处理立法与改革、政府与市场、法规与政策的关系。他指出,要紧紧围绕建设“四个宁夏”的目标要求,充分体现地方立法的特色。加强观念更新,因地、因时、因事制宜,提高立法针对性,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要全面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切实打牢地方立法的人才基础。
袁家军就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说,要切实发挥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和保障改善民生方面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立法工作,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征地拆迁、医疗服务等方面的立法,用制度来保证人民群众的权利得到落实。
肖云刚就传达落实好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立法工作、抓好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提出明确要求。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法工(制)委负责人,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五年立法规划和2014年立法计划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群众团体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南海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