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主任会议
宁夏人大网讯(南海生) 6月9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主任会议。
6月9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主任会议。(南海生/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学清主持会议并讲话。(南海生/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袁进琳通报自治区主席刘慧来人大机关征求对政府工作意见的有关情况。(南海生/摄)
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刘语平汇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全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南海生/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桓汇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全区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南海生/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赵诚汇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自治区旅游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南海生/摄)
自治区政府秘书长王紫云作表态发言。(南海生/摄)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赵建勋作表态发言。(南海生/摄)
自治区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庞俊海作表态发言。(南海生/摄)
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沈左权作表态发言。(南海生/摄)
自治区财政厅副巡视员李少文作表态发言。(南海生/摄)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委托,副主任何学清主持会议,副主任肖云刚、吴玉才、刘慧芳、王儒贵、孙贵宝和秘书长袁进琳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刘慧来人大机关征求对政府工作意见的有关情况,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刘慧在人大机关征求对政府工作意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了研究部署。
会议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交办。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以上三个报告的审议意见转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理。
会议建议,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二〇一三年七月下旬在银川召开。会议确定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建议议题。
会议对今年下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作了安排。何学清副主任就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办公厅副主任等列席会议。自治政府秘书长王紫云,自治区发改委、卫生厅、公安厅、旅游局、财政厅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