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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省刑事审判监督工作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04月24日 11:05

中国人大网讯 4月20日至22日,由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汝琢率领,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尼玛太、常委会委员赵喜平、内司委委员朱华萍等同志组成调研组,在省检察院有关领导同志陪同下,赴海东、海南、西宁3地及平安、互助、共和、城东等区县,就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这次调研是为配合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报告而组织开展的专题活动。调研期间,听取了有关地区检察院的汇报,并与当地人大、政府以及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和律师进行了座谈交流。各地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委)、检察院十分重视这次调研,做了认真细致的准备,保证了调研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在调研中,郭汝琢副主任对省检察院和3地4县(区)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审判监督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结合调研中了解到的问题和困难,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和要求:

一是把握职能定位,切实增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刑事审判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权,检察机关要深刻把握职能定位,始终牢记监督使命,进一步提高对刑事审判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对人民、对宪法高度负责的精神,忠诚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二是创新工作理念,积极适应新时期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刑事审判监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准确把握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监督工作。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刑事审判监督工作队伍素质和水平。要坚持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以专业化为方向,通过深化法治理念教育、强化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改善组织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等途径,不断加强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刑事审判监督业务骨干,努力提高检察官队伍的整体水平和执法能力。

四是推进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体制机制。要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立足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实践,逐步建立健全诸如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量刑建议制度、简易程序监督制度、再审检察建议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工作机制,保证监督职能得到正确有效发挥,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青海人大信息中心供稿)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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