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在青海研讨人大工作
(杨寿德 王雁霖)来自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成员代表6日会聚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州府西海镇,参加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第19次人大工作研讨会,共同探讨交流人大工作。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等6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代表作交流发言,为如何加快民族立法步伐、提高民族立法质量、推进依法治州进程总结经验、提出建议。
在民族地区立法中,如何结合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充分行使变通权以实现自治引起了与会代表们的热议。
“在民族地区行使变通权是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民族性和特色性最实际的体现,这要求上级人大包括全国人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形下,要对民族地区行使变通权给予充分理解、支持和鼓励,”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说。
“立法权是法律赋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立法工作是少数民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一项十分重要的具体工作,”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说。
该代表表示,二十几年来,海北州先后制定和颁布实施了《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等20部条例,基本形成了以自治条例为主干,单行条例为枝干的自治州民族地方法规框架体系,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据了解,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研讨会每年举行一届,为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提供增进交流、相互学习的平台,以加强立法工作促进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下一届研讨会将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举行。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