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青海 > 新闻报道

青海省人大民侨外委召开对口单位联系会议

来源: 青海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2月20日 16:57

 

 

  2月17日,省人大民侨外委召开与省政府对口单位联系会议,省人大民侨外委组成人员、省民宗委、省外事办负责人和有关处室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昂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满晓鸿主持会议,副主任委员马连龙通报了2012年工作安排。
  昂毛副主任说,近年来虽然与对口单位的联系会开的不多,但是这几年与各单位的工作联系还是密切的。从人大角度讲,立法、监督、调研以及侨务外事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年是本届人大和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是贯彻落实省委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的第一年,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联系沟通,互相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新一年的各项工作。
  昂毛副主任指出,民侨外委要紧密围绕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今年的工作安排,进一步抓好落实。一要继续开展对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的立法调研和开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二要听取全省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这项工作是今年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民侨外委和省民宗委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早谋划,早准备。实事求是对全省宗教工作作出总结,为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提供一份高质量、有价值的报告。三要抓好重点代表建议督办和民族宗教专业代表活动。四要积极组织参加全国人大民族委、华侨委、外事委的有关会议或培训。五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熟悉和精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及宪法、法律和自己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真正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举措、做好工作的本领。
  昂毛副主任强调,加强工作联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政府民宗委、外事办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对人大法律地位的认识,明确与民侨外委之间的关系,支持配合好各项工作。一方面,对口单位要经常性地与人大常委会和民侨外委沟通交流。加强沟通是保障人大工作与政府工作相衔接和人大知情权的关键,及时了解对口单位的工作情况,既有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宣传政府部门所做的工作。政府有关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中的一些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安排,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和民侨外委通报,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的一些重要工作会议、专业会议也应邀请民侨外委的同志参加,掌握情况,形成合力,促进工作。另一方面,民侨外委也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应该主动和政府相关单位沟通,了解政府有关单位的想法和打算,听取对口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对口单位在工作中需要人大帮助和支持的,可以及时与民侨外委联系沟通,我们尽可能的提供支持与帮助。不论是民侨外委,还是省政府的民族宗教和侨务外事部门,都承担着做好我省民族宗教和侨务外事工作的共同责任。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相互协作、共同努力,保证民侨外委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落实,为促进全省“四个发展”而做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冯玉林)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