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免去:
王瑞连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米玛琼拉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日喀则地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任命:
贵桑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罗巴的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多吉仁增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查珠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多布杰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嘎珠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伟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索朗全旦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尼玛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马红梅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杰慧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刘兰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格桑旺姆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达瓦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巴为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索朗多吉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庭长;
雷明之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次仁罗布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史洪涛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朱红堂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白珍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军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白玛央金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巴桑卓玛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何锐刚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索朗央金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程倩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参旦卓嘎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拉巴次仁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晓荣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丽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伟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洛桑次仁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职务;
阿旺贡嘎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阿地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
米玛辞去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洛桑次仁为浪卡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
周会明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副检察长;
米玛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罗伟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检察员;
晓宾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检察员;
车兴秋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检察员;
柴芬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检察员;
杨坤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检察员;
王勇跃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检察员;
姚文美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