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共同推进法律监督工作
28日下午,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座谈会,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善礼、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出席会议并讲话。
宋善礼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强化法律监督权威;制定积极可行的措施,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制约体系建设,认真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发展。
宋善礼同时指出,全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按照《决定》要求,认真研究制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和联系,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开展的有关工作。全区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与检察机关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宋善礼要求,《决定》涉及的各个部门要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和联系,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真分析贯彻落实《决定》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把《决定》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共同推进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向前发展,为实现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记者傅伟)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