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对《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大理日报讯(记者 杨艳玲) 6月11日至14日,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波,副主任张如旺、尚榆民、段克仁、彭增梅、毕熊光等领导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大理市、永平县、洱源县、鹤庆县、巍山县、南涧县、云龙县贯彻实施《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期间,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州、市县人民政府对《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采取听、看、议等形式,深入到基层走访基层执法人员及干部群众,详细对各县市的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等进行了检查。
14日,州人大召开《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听取了州规划建设局关于全州贯彻实施《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检查组在汇报会上对此次执法检查的情况进行了反馈。检查组认为,我州自2006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以来,各县市紧紧围绕《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明确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城镇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宣传、城镇规划、建设、绿化和市容卫生管理,不断加快城镇规范化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不断深入人心,使全州城镇管理更加规范,城镇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保障了《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的顺利执行。
检查组指出,城镇管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在贯彻实施《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的实际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宣传力度不够、城镇绿地面积减少等。检查组建议,在下一步《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过程中,各县市要加强领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明确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要强化规划,加强民族地区民族特色建筑风格的保护力度;要结合实际,完善执法机构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
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郭有兵出席汇报会。
来源:大理日报 2007-06-17
检查期间,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州、市县人民政府对《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采取听、看、议等形式,深入到基层走访基层执法人员及干部群众,详细对各县市的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等进行了检查。
14日,州人大召开《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听取了州规划建设局关于全州贯彻实施《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检查组在汇报会上对此次执法检查的情况进行了反馈。检查组认为,我州自2006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以来,各县市紧紧围绕《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明确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城镇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宣传、城镇规划、建设、绿化和市容卫生管理,不断加快城镇规范化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不断深入人心,使全州城镇管理更加规范,城镇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保障了《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的顺利执行。
检查组指出,城镇管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在贯彻实施《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的实际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宣传力度不够、城镇绿地面积减少等。检查组建议,在下一步《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过程中,各县市要加强领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明确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要强化规划,加强民族地区民族特色建筑风格的保护力度;要结合实际,完善执法机构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
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郭有兵出席汇报会。
来源:大理日报 2007-06-17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