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在蒙自召开民族立法工作座谈会
3月31日上午,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在蒙自召开民族立法工作座谈会。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体人员、州政府法制办、个旧、石屏、屏边、河口、金平县(市)人大分管领导及法工委主任出席了会议。
会上,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伟国就如何做好民族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抓好《哈尼梯田元 阳核心区保护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条例制定工作已于去年3月启动,目前己进入第四稿,但条例草案还不太成熟。因此,要继续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补充完善工作,如期完成条例的制定任务。二是要抓好《马鞍底蝴蝶谷保护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州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马鞍底蝴蝶谷保护管理条例》纳入2010年立法计划,并确定由金平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为此金平县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立法调研和条例草案的起草、修改、报批等相关工作,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加强指导和帮助,确保此项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三是要继续做好修订《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后续工作。该条例的修订草案已于2007年经州人代会审议通过,报省委审批,由于全国人大正在准备修改《矿产资源法》,省政府也要重新修订《矿产资源费征收使用办法》,矿产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正在调整完善的过程中,因而未获批准。此项工作尚未结束,要继续做好相关后续工作。新的政策法规出台后,就要重新开展对上报审批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补充完善、报批工作,做到有始有终。四是要做好修订《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的准备工作。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对贯彻实施《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调研。经调查了解,条例不完善的问题较为突出,条例的许多条款规定已经不符合现行政策法规的规定,不符合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的实际,有待于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议州人大常委会调整立法计划,将修订《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纳入2011年的立法计划,一旦这个建议被采纳,就要组织开展条例的修订工作,我们要做好这方面的准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开创民族立法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