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8日至31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组织由35名省、州人大代表组成的四个执法检查组,对全州贯彻实施《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和12县(市)人民政府的情况汇报,召开了座谈会,实地检查了每个县(市)各1至2个乡镇贯彻实施《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情况。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字国顺作了总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