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办理代表重点建议情况进行检查
为切实落实好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促进办理工作提高质量、取得实效,1月6日至7日,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根源、杨静为组长,部分州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分为三个小组分别对州经委、州民委、州交通局等15个单位及其承办的州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提出的17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1月7日下午,检查组在州公务中心召开检查反馈会,并听取了州政府关于州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州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州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253件(包括议案转建议办理的82件),占建议总数的87.7%,建议涉及水利、交通、财政、卫生、教育、建设等方面。目前,所有建议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其中,已经得到落实的有94件,占承办总数的42.3%,已列入有关部门工作计划逐步实施的有68件,占承办总数的30.6%。州政府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更好地倾听了民生、了解了民情、反映了民意,对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改革开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现场检查,座谈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查看文书及相关资料,参与检查的州人大代表认为,15个受检单位在认真总结以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实践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从提高现场见面率、代表满意率上寻找突破口,从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上入手,狠抓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更加注重“共同协商”,做到了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狠抓落实、严格程序,规范办理、措施有力,取得了较好的办理效果。在所检查的17件重点建议中,各承办单位面商率均达到100%,17件建议答复件均寄回了反馈意见,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建议办理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机关通讯员)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