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就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情况进行检查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云南省行政复议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昨日开始进行执法检查。昨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在昆明听取省政府相关情况汇报。
云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罗正富,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晏友琼,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春林听取汇报。
在为期9天的执法检查中,李春林率检查组赴大理、保山两地部分县,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我省行政复议条例的情况,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管理相对人对行政复议制度的熟悉度和知晓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情况;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征求贯彻执行我省行政复议条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行政复议法和我省行政复议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深入学习,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制定了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职责,行政复议人员工作守则,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积极探索运用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切实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了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罗正富在会上说,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和法定渠道,集中反映了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等方面内容。我省行政复议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处理行政复议1000件左右,有效化解了人民群众与政府,与执法部门的矛盾,各级政府与执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但在行政复议工作还存在不足。因此各部门要大力支持省人大常委会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对查找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通过共同努力让行政复议工作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目标,不断树立合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听取汇报后,晏友琼强调,各级行政部门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充分认识行政复议制度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对修改完善我省的行政复议条例有很大的帮助;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宣传,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李春林在汇报会上对此次执法检查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