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州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2月15日至16日,州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显林主持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应旭、张启俊、何根源、杨静、李佳和秘书长陈长来,以及州十届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州政府副州长杨元茂,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及州政府办公室、州发改委等部门负责人,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科以上干部,县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会议邀请付永云等8位州十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批准张智明等5位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州广播电视事业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根源《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州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对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州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对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广播电视事业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广播电视事业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的意见;表决通过了《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卢显林在会议结束时讲话。在充分肯定我州民族工作和广播电视事业工作的基础上,卢显林要求,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不懈地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发展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首要任务,充分利用民族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进一步支持民族地区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集中力量办好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卫生、体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使各族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和传统项目的文化传承功能,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要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及时排查化解影响民族团结的隐患,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就广播电视事业工作,卢显林要求,要继续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三贴近”原则,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切实担负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搞好舆论监督等职责,为全面推进彝州小康社会建设进程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要进一步做好农村广播电视工作,实现农村广播电视全覆盖,并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长效运行维护机制;要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广播电视队伍整体素质;要拓宽工作思路,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和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提升整体实力、增强发展后劲;要深化改革、勇于创新,探索建立责任明晰、利益直接、动力充足、效果明显的运行机制,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注入生机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
卢显林强调,州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在即,各项筹备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和常委会机关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措施具体再具体、责任落实再落实、工作仔细再仔细,查缺补漏,万无一失,确保大会顺利召开。(赵文丽 王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