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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大职权得到有效行使

来源: 大理州政府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2月09日 11:05

  本报讯(记者涂序波)近几年来,我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关系到我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作为履行职权的重点,履职成效明显。

  不断强化和改进监督工作。换届以来,州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的专项报告32项,开展执法检查11次,组织代表专项视察10次,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在监督工作中,常委会十分重视监督实效,2008年,在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督中,提出重工下滑轻工增、工业损失其它补、扩大内需促发展的措施。2009年,提出要进一步全面落实应对政策措施,巩固经济回暖、企稳向好的基础,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

  民族立法工作有序推进。换届后及时制定了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民族立法规划,公布施行了苍山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和大理州旅游条例,完成了大理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三审稿,对大理州城乡公路保护管理条例和湿地保护条例进行深入的立法前期调研,具体的起草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目前,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制定和修订的自治州地方性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达11个。并积极指导帮助3个民族自治县做好民族立法工作。

  认真决定重大事项。2008年,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后,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同意对该规划不作调整,并提出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审议意见。2009年,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大理滇西中心城市的建设要求,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滇西中心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

  积极改进人事任免工作。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任免相统一,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中共党员中,建立了3个临时党支部,通过党内统一认识,确保实现州委的人事安排意图。3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3人次,为自治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组织保障。(涂序波)

编 辑: 刘宇
责 编: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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