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杨艳玲) 12月23日至24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有关事项。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字国顺主持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宴君、张如旺、尚榆民、刘世兴、彭增梅、陆璐,秘书长李宗贤及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郭有兵,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为华,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普赵辉等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人数40人,实到37人,符合法定人数。
在23日上午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郭有兵作关于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会邓成立作关于对部分承办单位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报告;听取了州规划局局长陈绍明受州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构建大理滇西中心城市规划体系及推进全州城镇化进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农环工委张寿松作关于大理滇西中心城市完善1+6规划体系编制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宗贤作关于召开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宗贤作关于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的说明。会议以书面的形式听取了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可对州十二届人大代表余宇进行刑事审判的决定、关于组织部分州人大代表视察功果桥电站移民安置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组织部分州人大代表督促检查全州政府信用贷款使用情况的报告。
23日下午,全体与会代表分组讨论并审议了上述报告。
24日上午,召开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大理滇西中心城市规划体系及推进全州城镇化进程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了《关于召开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及报告人;通过了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办理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可对州十二届人大代表余宇进行刑事审判的决定;通过了关于组织部分州人大代表视察功果桥电站移民安置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组织部分州人大代表督促检查全州政府信用贷款使用情况的报告。(杨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