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执法检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安排及执法检查计划,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兴才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在州残联有关领导陪同下,于2010年9月13日至20日对全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州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残工委成员单位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情况汇报,深入到德宏州奥环集团塑料袋编制品公司等4家福利企业,查看了梁河县第一中学残疾学生就读情况、盈江县残疾人集中安置就业场所杨必根盲人按摩店,走访了盈江县旧城镇东山村麻崃六社村民余发孝等8户城镇及农村残疾人家庭,了解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情况。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州残疾人的基本情况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全州各类残疾人总数为7.52万人,占全州总人口数的6.46%。其中:视力残疾14276人;听力残疾16580人;言语残疾1513人;肢体残疾18950人;智力残疾2875人;精神残疾5562人;多重残疾15503人。根据州残联2010年统计,全州现有各类残疾人36723人,其中:视力残疾3434人;听力残疾4077人;言语残疾3885人;肢体残疾17725人;智力残疾3779人;精神残疾2258人;多重残疾1565人。
二、全州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成效
(一)政府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州和各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重视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制度,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了《德宏州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计划纲要》、《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德宏州实施<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办法》等一系列关于残疾人工作文件。州、县(市)成立了以政府分管残联工作的领导为残工委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残工委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州50个乡(镇)配有专(兼)职残联理事长, 371个村委会(社区)配有残疾人联络员和专职委员,负责村和社区的残疾人工作。
(二)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逐步深入。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州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州残工委在全州范围组织了残疾人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并与德宏团结报社联合举办了“同在蓝天下”的有奖征文活动。芒市把残疾人保障法的学习宣传纳入“五五”普法宣传,并将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执行纳入全市综治维稳考核内容。盈江县把宣传残疾人保障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组织好政府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残疾人保障法。二是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聋人节”、“盲人节”、“爱耳日”、“爱眼日”组织残联干部、残疾人和各级各类残疾人组织学习残疾人保障法。三是把残疾人保障法作为“法律六进”活动的重要内容,使残疾人保障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几年来,全州共印制和发放残疾人保障法及残疾人优惠政策宣传挂历21000余份,宣传单108000余份,宣传手册131000份,州、县(市)电视台把社会各界关爱残疾人列入常规性宣传报道。
(三)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教育是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基础,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州、县市人民政府重视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教育工作。目前,全州有7至15岁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1470名,在校的有1244名,未入学226名,入学率为84.6%,(其中在州特校就读638名)。为保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完成学业,各级政府一是认真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将随班就读和在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两免一补”范围。特殊教育学校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由原来的每生每年350元增加到750元。二是通过各种助学项目资助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接受教育。组织实施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扶残助学‘春雨行动’轮助制项目”、“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共资助残疾青少年958人次,金额75.35万元;“德宏州资助贫困残疾人大、中专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共资助223人次,金额52.1万元。
(四)重视抓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存状况,实现人生价值的关健。州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把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残疾人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多渠道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十一五”期间,全州共安置各类残疾人集中就业81人,按比例就业18人,帮扶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79人;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165期,参训残疾人5973人次;全州共有福利企业10家,有残疾职工260人。盈江县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盏西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该企业有残疾职工126名,县国税、劳动和社会保障、残联、民政等部门经常深入企业,调查了解残疾职工生产、生活、福利待遇情况。梁河县依托遮岛镇、九保乡、河西乡、曩宋乡分别开展石斛种植,姬松茸栽培、稻田养鱼、油菜种植、生猪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培训残疾人1480人,二是组织15名盲人参加州残联举办的盲人保健按摩培训,培训后,通过推荐就业率达100%。三是通过分类指导,培养典型,打造出一批特色鲜明的残疾人自立自强模范,他们中的许多人靠经营养殖、种植、修理或经商,勤劳致富,河西乡芒杏村委会上芒杏村民小组何正禹开展多种经营,年收入7万余元。
(五)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强化。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给他们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让他们共享社会物质文化发展的成果,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残疾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让广大残疾人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的根本举措。州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重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州和各县市都先后新建扩建了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完善了县级残联“四位一体”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县市级残联和司法部门配合成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站;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依法减免各种税费2855万元;广播、电视部门为1005户残疾人家庭减免数字电视及“村村通”直播卫星安装费10.05万元;卫生、医疗部门为残疾人减免门诊挂号费并免费为1911名白内障患者施行了复明手术;建设部门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在街道新建和改扩建中铺设盲道90100米。截至2009年底,全州有1448名城镇贫困残疾人享受城镇低保,平均补助额为每人每月180元;12254名农村贫困残疾人享受农村低保,平均补助额为每人每月60元;定期补助1440人;五保供养1720人;临时救济补助3200人次;6486名农村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完成扶贫安居工程残疾人危房改造、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及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100户,国家和省投入资金704.5万元,州和县(市)配套投入资金26万元。
(六)残疾人文体事业有了新发展。州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建立了残疾人文艺体育苗子人才库,储备艺术苗子394人,体育苗子210人。几年来,全州共为省残疾人艺术团输送了2名艺术人才,向省和国家输送了残疾人运动员8名。在全国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2008年北京残奥会、云南省第九届残运会暨第三届特奥会上,我州选手荣获奖牌31枚,其中金牌12枚、银牌6枚,铜牌13枚。特别是在2008年北京残奥会上,盈江县的余世然在竞技轮椅比赛中获得1金1铜,陇川县的刘咪换在轮椅篮球比赛中获团体第7名,实现了德宏州残疾人运动员在奥运会上获得奖牌零的突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残疾人保障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仍不到位,部分单位的领导对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关心支持不够;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存在难度,一些县市还没按规定将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由于受自身和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残疾人总体受教育程度低,就业渠道窄、难度大。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发展缓慢,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及技能培训的针对性不强,残疾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三)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偏低。几年来,国家大力推行低保制度,部分残疾人被纳入了低保体系中,但直接依靠制度性保障的残疾人还很有限,一些基本需求还无法得到满足,残疾人仍然是社会中最困难的群体。残疾人的低保、医保、危房改造及安居工程项目与正常人的标准等同,未体现出对残疾人的特殊关爱。
(四)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后。目前全州各县市城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标准较低,人行道上铺设的盲道和坡道不规范,各类主要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到位,为残疾人服务的功能弱。
四、几点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多种形式宣传好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好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关爱,宣传好残疾人相关优惠政策,宣传好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宣传好残疾人自立、自强、勤劳致富榜样。增强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制观念,营造一个理解、帮助、尊重、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二)提高对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残联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定期听取残联工作汇报,重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好残工委成员单位的作用,依法将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编制好德宏州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三)重视残疾人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提高入学率,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帮助他们完成义务教育。
(四)重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州、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好残疾人就业条例,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相关政策,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积极征收并管好、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要结合残疾人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鼓励和引导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鼓励和扶持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并采取多种方式,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增加残疾人收入。
(五)完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优先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城镇低保和农村特困的救助范围,尽力提高残疾人的低保标准和各项补助标准,适当提高视力残、智力残、精神残、多重残等四类残疾人医疗补助标准,使残疾人的低保和救助标准高于正常人水平。着力解决好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切实解决好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基本住房、基本医疗问题。
(六)抓好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州、县市人民政府要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的建设标准,统筹规划,高标准建设,加强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执法检查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