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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人大开展对云南外来投资促进条例实施执法检查

来源: 临沧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9月10日 10:38

 

  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临沧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猛任组长、五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四名市人大代表以及相关部门参加的执法检查组,以检查市、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学习、宣传和实施“条例”的基本情况;外来投资企业对“条例”的了解情况;对全市招商引资制度建设和投资环境建设的评价情况;依法投资经营得到的政府服务、社会支持情况,合法权益得到情况;以及对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情况以及进一步贯彻执行“条例”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为重点,于9月1至6日对“条例”的贯彻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据了解自2006年6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总体上是好的。通过“条例”的执行,充分认识到外来企业在优化产业结构、产品技术创新,特别是在增加城乡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用。结合临沧市委、政府今年在全市开展“三个一百”目标任务,加大对“条例”实施力度。全市今年1-8月,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协议资金423.59亿元,累计到位资金86.07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6.07%,比上年同期26.85亿元增长220.56%。其中:省内市外到位资金32.26亿元,省外到位资金53.80亿元。共实施国内项目401个,其中:往年结转项目221个,新签项目180个。外来投资企业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兴力量、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和安置就业的重要渠道。

  检查组先后对耿马自治县和临翔区两县(区)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凤庆县、云县、永德县、镇康县、沧源自治县、双江自治县等县人大常委会对本地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军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并要求:(一)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促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上新台阶;(二)认清市情,正视差距,加大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力度;(三)坚持解放思想,优化软环境不动摇;(四)推进“山海”合作,坚持对外开放,推进“通道”经济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猛指出:(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二)宣传广泛,加大宣传力度;(三)制定政策,不断优化外来投资企业发展环境;(四)创新服务机制;(五)创建服务平台。在充分肯定全市对贯彻落实“条例”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二)是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瓶颈难以突破;(三)是促进外来投资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

  代猛副主任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建议:(一)进一步深化认识、深化宣传,切实贯彻落实好“条例”。(二)进一步抓好“条例”政策措施的落实。要认真对照检查,逐章逐条地排除配套政策对接情况完善配套政策,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扶持。(三)进一步打造外来投资企业承接平台,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紧紧抓住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的活动,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和帮助外来投资企业健康发展,加快政府自身建设,切实加大政务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条例”进行一次自查,杜绝“四乱”现象发生。(四)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的基础工作,在提高招商引资储备项目的有效率、签约项目的落地率、招商引资的成功率上有新突破。

编 辑: 刘宇
责 编: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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