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凤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集中学习
4月12日,凤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2011年度第一次集中学习。主要学习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社会管理创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景高主持学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祥菊、张福昌、王宏出席学习讨论会。
田景高组织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学习班上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讲话》、《吴邦国委员长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讲话》、《栗战书书记在省委中心学习组上关于社会管理创新和改善民生的讲话》。
田景高作中心发言。他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他要求,要加强学习,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的能力,一是在提高人大工作水平、提高调研工作的质量方面要有作为;二是在加强法律监督方面有所作为;三是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构建社会和谐方面有所作为。
代祥菊等作重点发言。大家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大家表示要加强学习,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确保凤冈“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不是党组成员的主任、副主任参加学习。(饶云)
田景高作中心发言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