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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人大关于就业促进法和省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执法检查报告

来源: 贵州人大  浏览字号: 2010年11月29日 10:37

  (2010年9月15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傅传耀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执法检查计划,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肖永安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执法检查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部门自查与人大检查、委托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5月初至6月中旬,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进行了自查;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工委分别在本辖区进行了检查。6月28日,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副省长孙国强关于省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汇报。7月初至8月初,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带队,部分常委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省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分赴9个市、州、地进行重点检查。各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深入企业、走访群众等形式,对“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基本成效

  据省政府的报告,2008年1月至2010年6月,全省新增城镇就业51.51万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66万人,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2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7%以下。其中2008年和2009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分别为19.53万人和19.8万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分别为6.69万人和6.5万人,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分别为2.68万人和4.3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3.98%和3.81%,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59.4万人和56.56万人。总体来看,全省促进就业工作平稳推进,就业工作目标完成较好,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一)制定法规政策,促进就业工作平稳推进。

  2009年11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今年1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这是我省促进就业工作法制化进程中的重要一步。省政府建立和完善了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将促进就业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为促进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省政府制定了《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从政策、资金、公共就业服务等多方面支持促进就业工作。这些措施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2008年、2009年,分别投入财政补助就业专项资金3.98亿元、6.41亿元。二是相关部门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实行专人负责”等措施提高审贷效率,积极推进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开展。三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齐心协力促进就业工作,各市、州、地和省直有关部门也相应出台一系列措施和意见,从各层面加大对促进就业工作的扶持。省妇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行贵州省分行共同下发了《关于开展“实施信贷帮扶促进妇女创业”工作的通知》。工商部门简化就业登记手续;民政部门认真落实退伍军人安置;工会通过就业促进中心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共青团省委主办编制《创业宝典》,建立了“贵州省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和“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帮助青年进一步转变创业就业观念,了解就业政策,提高就业技能。各地和相关部门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春风送岗位”、“千寨文化创业基地”、“就业援助周”、“农民工招聘会”等活动,帮助重点人群实现就业。总之全社会基本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二)加强监管,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近年来,我省加大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提高了社会对公平就业理念的认识,促进了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严格依法用工和开展中介服务。各地不断完善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了充分就业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实行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促进了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较好地维护妇女、残疾人和农村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消除性别歧视,安顺市西秀区认真抓好妇女就业典型带动作用,组织召开女企业家、女经纪人创业就业座谈会,大力宣传妇女典型,为妇女就业创造良好环境。各地还对促进就业有关政策进行了清理,清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各地残联主动为残疾人就业牵线搭桥。在全省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的监管,积极发挥劳动争议仲裁职能作用,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执法检查力度,帮助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强职业培训,增强创业就业能力。

  为适应新形势下创业就业工作的需要,全省加大了培训资金投入,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培训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培训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扶贫、旅游、妇联等部门面向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农村初、高中未继续升学的毕业生等,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知识培训。2008年以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使用培训补贴资金7000万元,培训人员12万人次。全省各地开展了“雨露计划”、“绿色证书”、“阳光工程”等培训项目。如铜仁地区共培训47379人次,90%以上参加培训人员实现了就业。贵阳市开展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工作,从2009年1月到2010年6月,共开展培训37期,培训1131人,培训合格747人,其中成功创业440人,成功率达到58.9%。

  (四)强化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城乡服务体系建设。

  省、市、县、乡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和服务平台初步形成,就业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就业管理进一步加强。目前,全省已建立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101个,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116个,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1325个。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大成果,全省绝大多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能通过互联网登录劳动就业信息系统,为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和职业介绍等业务。各地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群、农民工三类人群的就业作为促进就业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好重点服务人群的就业服务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还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和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打击提供虚假用工信息、收取抵押金等违法行为。

  (五)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依法促进就业工作。

  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全省上下以多样的形式,有步骤地对“一法一条例”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宣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了贯彻实施领导小组,各市、州、地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开展了“一法一条例”进高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的活动。各地还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方式对“一法一条例”进行宣传。如绥阳县在电视台开辟了“一法一条例”的学习专栏,利用城区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宣传。桐梓县结合地域文化特点,举办了“一法一条例”及有关法规的宣传专题猜谜活动,收到了寓教于乐的宣传效果。

  二、问题与不足

  (一)经济总量小,就业岗位少,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突出。

  我省国土面积占全国的1.8%,总人口数占全国的2.9%,经济总量只占全国的1.1%。人口多,土地少,经济总量小,必然决定了就业难矛盾将长期存在。今年,全省城镇需要安排的就业总数为52万人,而全年计划新增城镇就业只有18.5万人,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可见一斑。同时由于全省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职业技能人才相对短缺,加之就业观念落后,造成“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现象同时存在。目前全省城镇化水平只有30%左右,远低于全国46.6%的平均水平,城镇人口比例低,城市数量少,城市规模小,综合实力弱,基础设施差,也严重束缚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之后经济危机的影响,全国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而进行的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工外出务工难度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城镇居民中靠救济的“零就业家庭”仍然不少,整体就业压力成为我省社会和谐安定的一大隐患。

  (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滞后,服务能力和水平与当前就业工作的需要还有不小差距。

  基层就业服务机构不健全,经费投入不足,人员编制少,招聘人员待遇低,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信息网络功能弱等现象普遍存在。如纳雍县的25个乡(镇)中只有两个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玉屏县的乡(镇)劳动保障所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站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没有独立场所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这些问题造成基层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受到极大限制,其作用未能正常发挥,还不能真正成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桥梁。

  (三)技能培训专业设置不尽科学,培训效果未达预期目的。

  一是培训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实用性、针对性不强,劳动者很难将受训技能作为一技之长找到合适的工作。一些地方的技能培训还是简单的电脑操作,如今一般的电脑操作已很难算得上是一门技能。二是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工作缺乏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同一项培训任务由多个部门承担,各自为政现象时有发生,“阳光”、“雨露”碰车,有“阳光”有“雨露”不一定有绿色证书,交叉重复的培训浪费了财力人力。同时,各地还存在职业培训机构师资力量、基础设施、培训规模不足等问题,如威宁县只有一所县职校可作培训机构,年培训能力只有1500人左右,远远不能满足这个超百万人口大县的就业培训需要。

  (四)就业观念落后,一定程度影响就业。

  市场经济时代就业竞争本来十分激烈,但一些陈旧的就业观念却依然存在。部分人认为只有进了机关、进了国企这些“国家单位”,才算有了“正式工作”,而去非公有制企业或中小企业工作,始终是“临时工”。部分年轻人好高骛远,不愿艰苦奋斗、自主创业、从小事做起,总是在就业的门槛外观望徘徊,频频与就业机会擦肩而过。安顺黄果树铝业有限公司,前后招收了100多名高校毕业生到该企业就业,但最后只有3人留了下来。紫云县招用的一批特岗教师,现已基本走完,留下几个也不十分安心。此外,部分劳动者对自身发展缺少规划,只顾眼前的工作和收入,不注重知识和技能的积累与提高,停留在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型工作层面,体力工作因技术含量不高缺乏竞争力,往往又缺乏稳定性。

  (五)非国有企业除工伤保险外,其他保险投保情况较差。

  在检查中了解到,企业对职工的工伤保险投保比例普遍较高,达到90%以上,非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投保比例很低,尤其是生育和医疗保险更低。企业往往只为企业管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而对一般职工则不予缴纳。究其原因,一是对社会保险宣传不到位,企业和劳动者对社会保险的作用和重要性了解不够,导致其参保意识不足。企业领导认为工伤保险对企业具有强制性,其他保险则可少缴或不缴,参保要增加企业负担。职工认为每月领到的工资才是自己的钱,而缴纳保险有部分要从工资中扣除,尽管今后可能会返回自己手中,但是“赊三不如现二”。二是对社保的办理程序和因工作变动后的接续办法不清楚,职工看起来总觉得扑朔迷离,心存顾虑,导致参保积极性不高。三是部分企业领导缺少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对职工今后的生计考虑不够,不愿主动宣传,更不愿主动为职工投保。四是有关部门对社保投保情况的监管力度不够。

  三、意见和建议

  就业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要抓好此项工作,必须广开思路,跳出就就业抓就业的思维模式,才能收到更好效果。

  (一)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做大做强经济总量,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促进就业的关键是加快经济发展,做大经济总量,积极推进我省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工业化是创造就业岗位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一手抓基础设施建设、一手抓产业的布局和发展,大力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优势资源转化战略,努力形成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新格局,通过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要按照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大力发展能源、化工、烟酒、冶金等重点支柱产业和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中药、特色食品、旅游商品等特色优势产业,从而带动一大批中小企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渠道。承接好东部产业转移,协调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逐步缓解我省的就业压力。

  农业产业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既可在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效益的条件下,拓宽农村就业空间,起到“减压池”作用,还可以避开当前城市就业压力大的现实矛盾。因此,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巩固传统优势产业,继续抓好茶、竹、中药材、蔬菜、水果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示范带。

  加快城镇化进程。据有关资料显示,100—200万人口的城市,就业比重为62.6%,50—100万人口的城市就业比重为66%,20—50万人口的城市就业比重为55.5%,5万人口以下的小城镇就业比重只有25%左右,可见城市人口规模对促进就业的重要性。加速我省城镇化进程,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意见》,加快构建以黔中经济区为核心,以贵阳—遵义、贵阳—安顺、贵阳—凯里、都匀为轴线,若干区域中心城市组团发展的山区特色城镇群。不断强化黔中经济区的核心地位的同时,推进遵义市、安顺市、都匀市、凯里市建成100—200万人口的大城市,积极推进六盘水市、兴义市、毕节市、铜仁市结合各地实际组团发展,并大力培育发展一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

  突破以旅游业为核心的第三产业,加快现代物流、会展、动漫产业发展,为就业提供更多岗位。

  (二)以市场为主导,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就业是民生之本,培训是就业前提。要通过培训,逐步提高劳动者的择业观念和就业技能,努力做到由过去缺技能、低素质向有技术、高素质转变,由过去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向从事知识技能劳动转变,才能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一要加大培训经费投入,重视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充实培训师资力量。二要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培训市场,成立专业培训机构,使职业技能培训走向市场化、专业化。三要整合现有培训资源,统筹做好新生劳动力、企业在职职工、失业人员、城乡劳动者、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合理安排培训项目,避免重复浪费,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四要转变培训机构发展思路,以满足市场和劳动者的需要为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调整办学结构,合理设置培训项目,“变会做什么就卖什么,为客人要点什么就做什么”。

  (三)政府要强化责任,建立促进就业的协调机制,形成促进就业合力。

  就业是天下大事,也是天下难事。在任何国家,对于任何政府,就业都是最大的民生问题。因此要强化政府责任,一是要通过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在信贷、税收、准入方面继续给予有效的支持,从而使其增强活力,提高吸收就业的能力。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小企业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吸纳了70%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证明了“中小企业稳社会稳,中小企业兴经济兴,中小企业强财力强”的道理。二是要建立健全县乡公共服务网络,保障工作经费,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推行绩效管理,发挥其应有作用。三要通过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打造良好、开放、平等的就业平台,防止就业歧视,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四要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探索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五要适当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解决“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继续开展“三支一扶”,完善大学生面向基层创业扶持等政策,解决好大学生就业。

  (四)加大社会保险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保险是社会进步的标志。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养儿防老”思维模式根深蒂固,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生育观念的转变,以及社会老龄化的加快,在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的今天,可以说“养儿防老不如社保养老好”。工伤保险是集万人之财解一人之难;失业保险是劳动者失业后生活的基本来源;养老保险则能让劳动者“老有所养”;生育保险是保障妇女因生育而暂时不能劳动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医疗保险是劳动者由疾病获得的一种补偿。因此要加快社会保险的普及率,一是要加大对社会保险法规的宣传和督察力度,让企业和劳动者充分了解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规定,鼓励和督促企业管理层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及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同时还要让劳动者清楚地了解各类社会保险的办理程序,以及投保后将为他本人带来的实惠,从而增强其参保积极性。二是社保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简化各类办事手续,特别要简化社保的接续办法,使之更加简捷、方便、透明。

  (五)加强宣传引导,转变就业观念,倡导自主创业。

  一个人的就业观折射出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有正确的就业观就必须倡导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关单位在培训技能时,要增加择业观的内容,倡导劳动光荣,劳动者受尊重的社会风尚。引导劳动者为国家和民族努力工作,把工作作为毕生追求的事业,而不仅仅是养家糊口的手段;要注重就业单位的发展前景和自身的发展趋势,而不以眼前工资多少论成败,不以职务高低论英雄;每个劳动者只要通过合法劳动自食其力,都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尊重,而不论其工作是在大城市还是小城镇,是在大机关还是小企业,也不论是在国企还是民企,从事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共青团、大专院校等教书育人单位要更多鼓励自主创业,将创业带动就业作为促进就业的一个工作重点。各部门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要完善创业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形成鼓励劳动者创业的服务体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编 辑: 刘宇
责 编: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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