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大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根据省人大关于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6月上、中旬市、县两级人大内司委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我市各级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这次检查主要围绕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一是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制定配套法规、规章的情况;二是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的情况。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情况;三是对孤儿、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情况;四是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情况。
市人大内司委通过执法检查,认为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未保工作发展态势良好。但由于诸多原因,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薄弱环节还很多。残疾未成年人、特困家庭的子女、流动人口中的儿童等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利益容易受到侵害,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问题屡屡出现。
二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尚缺乏高效、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时有效的解决途径。在实际工作中,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运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是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如面对日新月异的信息化,夹杂其间的消极内容会对未成年人健康人格的形成带来影响。
四是我市的工读学校在对特殊学生的技能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依据。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及意见和建议:
一、要着重抓好对农村留守儿童、流浪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未成年人的教育、救助和帮扶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文化市场监管,进一步净化我市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二、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发挥学校在未成年人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开展丰富多彩、适合未成年人的主题教育活动;要深化家庭教育工作,发挥社区教育作用。
三、认真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级政府是执法主体,要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相关内容,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同时,要以此为契机,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宣传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让这部新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要努力突破薄弱环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开展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探索完善长效机制。
五、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要结合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用创新的思维、发展的眼光研究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面临的新问题。
六、要健全工作机制。要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向基层延伸,壮大工作力量,要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七、针对特殊学生技能培训方面能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利于此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