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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到眉山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9月03日 16:20

    中国人大网讯 82930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宇坤率执法检查组到眉山市,就贯彻实施《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参加检查。眉山市委书记李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门俊良,副市长王光彩、吴爱玲,以及环保局、水务局等市级部门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29日召开的汇报会上,眉山市政府汇报了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眉山市历来高度重视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市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大力推进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30日,检查组先后前往眉山市自来水厂(二水厂)、仁寿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地、彭山仙女湖饮用水水源地,实地察看了眉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并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情况汇报。随后,在彭山召开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意见交换会,检查组组成人员在听取情况汇报后,纷纷对眉山市贯彻实施《条例》的作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王宇坤表示,通过短暂的两天时间,充分感受到了眉山高度重视、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眉山各级各部门认识到位,全市认真贯彻了《条例》,依法保护了水源,投入的力度非常大,并依法划分了5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1个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明确责职监管有力。同时,注重实效,建立健全了保护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和各项措施。

  王宇坤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贯彻《条例》的力度,提高全民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依法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尽快实现县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测,加强风险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监督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加大对保护区内污染源的治理,强化监测能力建设,保障供水安全。

  王光彩代表眉山市政府表示,下一步将按检查组的建议和意见,更好地贯彻和落实《条例》,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加快水源保护区内的退耕还林工作,取缔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促进保护区群众产业结构调整,各部门齐抓共管,加大综合防治能力,使眉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更上一个台阶,造福子孙万代。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黄玲 廖安林)

编 辑: 李杰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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