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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市侨法执法检查报告

来源: 成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8月26日 16:17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加大涉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切实保障我市归侨侨眷、侨资侨属企业合法权益,根据《监督法》和成都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4月8日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以下分别简称《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及民宗侨外委员会部分委员组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洲,副主任叶学东、孙传敏、李小新,秘书长陈泽南参加了本次检查。检查组在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王忠林作的《成都市贯彻实施涉侨法律法规情况汇报》后,又赴归侨侨眷居住相对集中的武侯区丽都花园社区和我市知名侨企华侨凤凰集团新苑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对涉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将此次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实施涉侨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

  我市侨务资源较为丰富,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华侨华人约55万人,其中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45万人,旅居海外的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约10.1万人;现有侨资、侨属企业2800余家,占全市外企总数的66%。从检查的情况看,市政府十分重视侨务工作,近年来,全市各级侨务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涉侨法律法规以及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多形式、多渠道,积极开展《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依法护侨的法制氛围;二是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保护法》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做好侨务信访工作,努力维护归侨侨眷和侨资侨属企业的合法权益;四是关注侨界民生,积极开展社区侨务工作与和谐侨界活动。由于市政府及侨务部门贯彻落实《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措施有力,服务、保护侨资侨属企业的意识到位,关心照顾归侨侨眷的工作扎实,使得我市的侨务工作在侨界中赢得了良好声誉并获得了上级肯定,我市侨办曾数次被国务院侨办授予“全国侨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侨务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的称号。这些工作的开展,使得我市归侨、侨眷和旅居海外的华侨华人对祖国、对成都产生了更强烈的认同感,纷纷来蓉投资兴业,为加快成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从检查的情况看,近年来我市在依法护侨方面总体态势较好,但在当前经济社会转型和各项改革日益深化的过程中也不能

  忽略我市侨务工作中仍然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侨法宣传普及面还不够广泛,存在“圈内热、圈外冷”的现象,某些部门或领导对《保护法》和《实施办法》缺乏足够的了解,对依法护侨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二是涉侨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保护法》和《实施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打折扣、拖延或部门间相互推诿的现象,加大了某些涉侨信访、纠纷、案件的处置难度。三是基层侨务工作机构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区(市)县侨务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紧张,影响了《保护法》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四是积极利用新华侨优势,充分发挥其在我市城乡统筹、扩大对外开放、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进程中作用的工作还须加强。

  三、对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检查组认为,归侨侨眷和海外华侨、华人是我市扩大对外开放、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新三最”目标的一支重要力量,侨务工作不仅是经济工作,更是一项政治工作,因此我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涉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我市侨务工作中存在的带有共性、普遍性问题的解决,推动我市侨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此,检查组建议:

  一是继续加大学习宣传《保护法》和《实施办法》的广度和深度,强化宣传实效,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涉侨法律法规和侨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有效形式,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侨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增强执法机关、涉侨部门与广大基层单位领导的侨务法制观念,提高对贯彻实施涉侨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同时,通过政策指导、信息咨询、法律服务等手段,帮助归侨侨眷熟悉了解涉侨法律法规内容,引导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保护法》和《实施办法》在我市的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侨务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侨务执法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大依法护侨力度,狠抓检查落实。同时,市人大及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要积极开展对涉侨法律法规在本地区贯彻落实情况的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改进监督方法,强化监督实效,以督促《保护法》和《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

  三是根据本市和各区(市)县的侨情,进一步建立健全侨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基层侨务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为涉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供组织保证。各级政府要建立以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五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五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切实发挥“五侨”在推动涉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工作中的实效。各区(市)县政府应为侨务工作机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要加强对各级侨务工作者的政策理论和业务培训,增强他们做好侨务工作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四是积极培育侨务资源,进一步拓展发挥侨力的平台,畅通凝聚侨心的渠道,通过侨界宣传成都,引导侨界积极为建设成都引智引资、献策献力。我市侨务部门要着眼于侨务工作的新特点,加强对新形势下侨务工作尤其是归侨新生代情况的调研,收集建立海外华侨华人各种信息数据库,深度挖掘海外侨胞、新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资金、智力、技术资源;研究分析他们的利益诉求,积极筛选适合其投资发展的项目,组织项目对接,不断拓展侨务工作的空间,充分发挥侨界在外引内联、引资引智方面的独特优势。同时,要继续夯实为侨服务基础工作,以此凝聚侨心,不断强化在蓉华侨侨眷、侨资侨属企业对成都的认同感、归属感,并通过他们把成都这座美食之都、宜居之地、创业之城的良好生活环境、投资环境以及三十年改革开放的成就宣传出去,从而为扩大成都的海外影响力与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海外投资落户成都,推动我市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目标的早日实现,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编 辑: 刘宇
责 编: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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