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实施办法
5月7日,大邑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主任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监督法〉实施办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殿豫,副主任罗厚康、胡尔臧、高平、邱永旭、庄碧燕、邹明燕及县人大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是我省贯彻实施监督法、完善人大监督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监督法施办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陈殿豫、罗厚康、胡尔臧、高平、邱永旭、庄碧燕、邹明燕和县人大各委办主任领学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监督法〉实施办法》全文,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对实施办法的新精神、新规定、新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认为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人大监督工作,固化了实践经验,细化了监督程序,突出了可操作性,为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规支撑。
陈殿豫在会上强调:一要认真学习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人员、“一府两院”及政府部门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代表的学习。二要大力宣传实施办法。要将实施办法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人员、“一府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代表,并通过电视台、今日大邑和大邑公众信息网大力宣传。三要全面贯彻实施办法。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规定内容和规定时限,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四要研究细化操作意见。要根据实施办法的要求,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人大机关工作机构职责,健全工作制度,研究评议办法。五要做好联系协调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杨刚祥 唐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