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部县人大常委会全力守护20万人的“吃水井”
近日,笔者在南部县红岩子湖看到,宏大的电站拦水坝在清清的湖水中露出倒影,湖边“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警示牌格外引人注目。在湖对面的红岩子广场,工人师傅正在铺设长达4000米的排污管道。据现场施工负责人讲,实施此项工程的主要目的是,避免罐尔窑新区近5平方公里的污水进入红岩子湖取水口。
南部县城—南隆镇位于嘉陵江边,一直以来,城里居民靠在嘉陵江取水生产生活。1997年,为发展地方经济,当地群众自筹资金修建红岩子发电站,使嘉陵江被红岩子电站坝体拦腰截断,在大坝上游端形成了一道人工湖泊(群众称其为“红岩子湖”),县城饮用水源取水口也从急速开流的嘉陵江转落到该湖内。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该县城区面积由原来的5平方公里扩张到18平方公里,人口由5万增加到20万,生活垃圾、工业生产废物等也大量出现,有的污染物被绵绵不断地排入红岩子湖,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取水口饮用水源的水质,直接威胁到了整座城市居民的饮水安全。
这引起南部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关注。
保护红岩子湖,就是保护群众生命安全。为此,县人大常委会采取非常坚决的措施,作出《关于建设红岩子风景区的决议》、《关于推进县城“两溪”环境综合整治的决议》等5个与保护红岩子湖水环境密切相关的决议、决定。特别是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防治县城地区水污染的决议》,制订了“禁止在库区开办有毒有害及污染水质的项目;禁止沿岸场镇及散住居民污水直排入库;禁止在库区水面搞餐饮项目;禁止在库区从事网箱养鱼和使用电、炸药、毒药捕杀水生动物;禁止在库区两岸堆放、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库区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而无防渗、防溢、防漏的船只通过”七条禁令,有效保护了城区居民的饮水安全。
为督促政府一如既往抓好红岩子湖水源保护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年年把该项议题纳入监督范围:开展视察、调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执法检查等。从红岩子电站建设之初到现在,县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对红岩子湖的水源保护工作进行了14次视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达150多条;开展了5次以红岩子湖水源保护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8次专题听取了县政府关于红岩子湖水源保护工作的汇报。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罗春芳、王大森等10名县人大代表人联合提出“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的议案”,被列为县人大常委会2007年重点督办建议。今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对县城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视察,并向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
一次次监督,一条条建议,转化成生命保护的屏障。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红岩子库区水源保护的紧急通知》,编制了红岩子风景区总体规划;发布了保护饮用水源的公告,要求任何施工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红岩子湖内新增排污口;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落实专人管理。与此同时,地处红岩子湖上游的老鸦丝厂被置换到了下游,湖内游船上的餐饮经营项目被取缔,岸边的农家乐和夜啤酒摊点得到规范,城市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即将完成。目前,金鱼溪、状元溪的一期治理工程已竣工,治理河道2.8公里,实现了雨污分流;二期工程完工后,城区生活污水将实现“零”排放目标,红岩子湖水质将得到大幅度提升,城市居民饮水有了可靠的安全保障。(李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