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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群众饮水安全

来源: 巴中网   浏览字号: 2008年11月05日 10:42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彭耀学,副主任周茂琦带队沿巴城饮用水水源取水点溯行,对沿河两岸县、乡城(集)镇、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和畜禽养殖场、工矿企业等污染物排放及其处理、场镇集中供水水源保护、巴城饮用水源和应急水源保护等情况进行检查。

  优势

  检查组认为,我市降雨量比较丰沛,水资源储量丰富,具有得天独厚的水源优势。近年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在领导力度、投入方式、管理机制、执法手段等方面都比较到位,全市188处集中饮用水水质绝大多数达到了Ⅱ类水质标准,没有发生重大饮用水安全事故,饮用水从总体上讲是安全的。

  忧患

  由于受人类活动、全球环境和降水时空分布不均等因素影响,目前我市季节性缺水、水质性缺水、工程性缺水比较突出,河水流量越来越小,饮水安全的基础还比较脆弱。全民护水意识不强,水污染扩大的势头未得到根本扭转。场镇生活污水是影响饮水安全的重要因素,部分畜禽养殖场选址不科学,污染治理不彻底,农村面源污染比较严重,医疗废物处理不严格,部分工矿企业未严格执行污染治理方案,建设污染严重,弃土弃石随意丢弃,堵塞河道,破坏水体;污染治理设施滞后、执法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监测处理手段比较落后等问题依然存在,也给饮用水源保护埋下了隐患。

  呵护

  “保护饮用水源,要像珍爱我们的生命一样呵护。”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节水护水意识;着力完善创新机制,强化管理,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建立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饮用水源保护中的具体问题;完善投入机制,逐年增加对饮用水源保护的财政投入,项目资金要尽可能多地向饮用水源保护方面倾斜,加大排污费的征收力度,鼓励民间资金参投环保事业。

  检查组提出,要加大备用水源建设和污染治理力度,在巴河上游规划建设一座兼具防洪、发电、灌溉、旅游及调节径流的大型综合水利工程,从根本上解决全市的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用水问题。综合治理场镇污染,充分利用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成果,科学制定污染防治总体规划,突出巴河沿岸场镇治污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科学评估治理效果,查找、解决问题,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坚持因地制宜,重在实效,按照集中与分散和大、中、小相结合的原则,探索出建设运行成本低、治理效果好的场镇治污新模式。要加大工矿企业污染治理,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建立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并严格考核。要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肥水养殖和网箱养殖。规范处置医疗垃圾、医疗废水、危化物品和各类工程建设中的弃土弃石。

  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对饮用水源定期进行抽样检测,对各类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加强监控监管,严防偷排漏排。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加强饮用水源县级监测机构建设,逐步健全乡镇环保机构。要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供水企业要定期提供水质检测信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公布水质检测信息,形成全方位监督制约机制。(王安全 何海生)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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