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汇报会
8月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汇报会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陆振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张乃富、彭正琦、刘虹、范崇宁、赖青、黄洪浪,秘书长、执法检查组副组长聂文学及执法检查组成员出席会议。彭正琦主持会议。
会上,市政府副市长景世刚代表市政府作了关于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并作表态性发言;市人大常委会6个执法检查小组分别通报了到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的情况。
陆振华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取得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转型发展有新进展、落后产能加快淘汰、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污染应急机制不断完善等五个方面的成效,但是,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面临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增强、城市环境空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齐抓共管局面尚未完全形成、基层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薄弱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陆振华认为各执法检查组工作认了真、对了路、过了细、求了实。
就进一步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陆振华讲了四点意见:一是要深化认识,进一步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深化认识,增强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要强化宣传,引导、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让大气污染防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认识和一致行动;要细化责任,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工作氛围。二是要强化治理,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要以点带面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地区环境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要以标联项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实行环境准入制度;要以监促转治,坚持“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的理念,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三是要细化监管,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力度。要严肃执法,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步调,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执法合力;要严厉打击,依法严肃处理违法企业,依法查处监管缺失、执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监管,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监管,严格执法,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四是要固化常控,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要健全体制,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监控体系,加强大气污染监测机构建设;要探索机制,积极推进执法机制创新,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制度,完善风险评估、防控预警机制,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要加强奖惩,制定奖惩政策,综合施策,突出治理重点,强化专项治理,大力促进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发展,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政策和法治保障。
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吴江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