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到巴中市就村镇供水条例草案开展调研
10月28日,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史志伦带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我市就《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延荣出席座谈会。

陈延荣就《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草案)》提出建议。他说,村镇供水条例的制定是最现实的民生工作,也是解决保障供水安全的重要举措。要正确处理村与镇的关系,规范政府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正确处理公益性和经济性的关系,政府要支持公益性服务,承担公益性责任,另一方面作为受益者的主体,老百姓也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性支出;要正确处理新农村与新社区的关系,在规划上、提法上与新型城镇化和农村改革实践相适应。
市政府副市长何政汇报了我市村镇供水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等部门,以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就保障村镇供水需求、建设应急供水水源、加强水源监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和运行机制、水价标准等问题与调研组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进一步修改完善《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草案)》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巴中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区域供水、让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的战略思维和工作措施。同时表示,这次在巴中调研时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中肯、切合实际,调研组将认真梳理,写入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调研组还实地察看了恩阳区高店子村七一供水工程和平昌县平南供水工程。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长云陪同调研。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