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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大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代表辞职暂行规定

来源: 四川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09年03月03日 16:22

  本报讯 为保证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严肃性,规范成都市人大代表因不履行代表职责,需要辞去代表职务的行为,近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的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对需辞职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规定以下情形代表本人可以向选举他的选举单位书面提出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或者由提名推荐的部门提出建议,在征求代表本人意见后由代表本人向选举他的选举单位书面提出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因工作变动调离,失去原有代表性的;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执行代表职务,本人愿意辞去代表职务的;不履行代表职责,选举单位认为其有必要辞去代表职务的;因其它原因不能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需要辞去代表职务的;违法或者犯有严重错误,选举单位认为应当辞职去代表职务的。

  《暂行规定》还对代表提出辞职请求的有关具体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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