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任免名单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0〕第16号
2010年7月23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沐华平为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张季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二、任命
胡红军、吕容亮、张俊文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唐亚林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张泉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苏福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张平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朱鸿春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许明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法强、邓霖、包颖、刘家秀、许小波、张力、陈玲、陈瑜、郑泽、郑鹏、蒲东明、潘晨、朱福勇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谭达高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竣格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万晓佳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何庆华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兰建恒、叶欢、龙建强、刘用辉、刘再辉、江涛、应禧、张雪方、杨瑾、沈娟、周赟珏、郑文健、倪洪杰、蒋科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曾军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决定免去
吴冰的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侯小川的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
张俊文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马竹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何正兰、林兴华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郝晋平、陈硕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石红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元琼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兴泽、彭芳美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兴华、罗文俊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韩乐明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