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重庆 > 新闻报道

云阳:两个“通知”强化建议办理工作

 

来源: 重庆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03月05日 15:46

  近日,云阳县人大常委会将今年县人代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意见交办到县人民政府后,县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向各承办单位印发了《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有关规定的通知》和《建议、意见办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两个文件。

  在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工作的规定中,首先明确了办理工作职责。县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办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其他相关人员承担工作责任。县政府办公室为办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部署、指导、协调政府系统的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各部门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政府各相应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二是明确了办理工作要求。县政府有关部门将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对首次《答复函回执》中填写“不满意”的,各承办单位必须查明原因,认真研究,重新办理,再次函复。仍不满意的,由承办单位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报告予以说明;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单位领导不重视,敷衍塞责,办理质量差,不注重抓落实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代表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将对单位领导实施行政问责,并取消单位的办理工作评先资格。

  同时,该县人民政府从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工作制度健全、调查研究,与代表沟通、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的配合、复函内容具体,问题落实、优质高效地完成办理工作任务等九个方面制定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具体考核办法。

(李崇禄 米红明)《公民报》2009年第15期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