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人大开展水上安全检查
近日,江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就全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水上安全管理条例》等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德伟在检查中强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排查安全隐患,保障江津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江津区人大常委会还将于5月下旬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全区水上交通安全情况汇报。
(许帅)
《公民报》2008年第20期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