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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食品安全法》侧记

来源: 《公民报》2011年第27期  浏览字号: 2011年04月26日 09:01

4月13日,陈雅棠率检查组在渝北区一屠宰企业查看检疫记录

4月6日,王洪华率检查组一行在新世纪开县商都实地检查

(文/图 本报记者 吴婷婷 罗蔚)过期板鸭、甲醛血旺、染色馒头……接连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让百姓“谈食色变”。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雅棠、王洪华于4月6日至14日分别带队,深入江北、九龙坡、北碚、渝北、开县、永川、彭水等区县,对我市《食品安全法》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受检企业“忽悠”检查组

“陈主任,这些记录笔记都很相似。”在渝北区一家大型生猪屠宰企业,检查组成员在翻看“生猪瘦肉精快速检测记录表”时发现了问题。而在另一份名为“生猪同步检疫记录表”上也有同样的问题。

“把你们的原始记录给我看看。”陈雅棠立即让该企业负责人找原始记录。当找了一会儿却拿不出来时,陈雅棠很生气,“你们没有记录就说没有,不要狡辩,检疫做了就是做了,没做就说没做。任何一个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那些记录不是真实的。伪造记录比没有记录更恶劣,以后再不允许这种情况出现!”

“每天都检测十次,怎么没有每次细分检测的结果呢?”在拿到一份猪肉旋毛虫的检测记录后,陈雅棠再次发现了问题,检测结果依然像是做来应付检查的。但是屠宰场陪同人员却始终拿不出细分的检测结果。“你知道猪肉旋毛虫长啥模样?”陈雅棠继续追问,面对这个问题,10分钟前还自称检测人员的一位女员工却借口说自己不做这个环节的检测而离开。

同样在开县某火锅连锁店,检查组成员查看有关进货台账后,发现虽有进货记录,但并不规范。

检查组成员指出,食品安全问题是最大的民生问题,受检企业得知要来检查,都有准备,但应付检查的痕迹过重,让检查组无法看到真实的情况。

突击检查问题很多

早在3月31日执法检查启动的动员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就要求,本次执法检查一不能走过场,二要理直气壮,要动真格、敢碰硬。

按照陈光国的要求,本次执法检查中,检查组在多数区县决定临时抽检有关食品企业与餐馆等。

“我先去,大部队还没到,这个时候就看见超市员工在将货架上的有些淤紫的裸鸡、鸭等收起来,而在散装白糖红糖销售区,工作人员也在忙着驱赶叮在上面的苍蝇。”在北碚区某大型超市临时抽检时,先进入超市的检查组成员、市人大代表王佳眉发现了这些情况。

在渝北一家名叫鱼洞车渡黑豆花的餐馆,走进厨房的检查人员发现工作人员正在往一个覆盖着滤网的大桶里倒残汤,滤掉的残渣堆放在一旁,旁边还有一个桶装满了疑似过滤完毕的油。随同检查的质检人员迅速封存了现场的工具和菜油,准备对可疑的菜油进行化验后再作处理。

而在一家名叫祥和庄酒楼的餐饮店,检查组发现该店员工的健康证明居然都已过期,最近的也是2009年颁发的,而远的还有2004年的。

“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只能管一年,一年后必须重新体检重新办理。这家店很不像话,查实后必须要关停整顿,一定要关,坚决要关!”对此,陈雅棠非常严厉地指出。

部门相互推诿百姓该找谁?

在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某大型超市,检查组成员发现一颗已经腐烂的紫甘蓝上竟然贴了两层标签,被覆盖的标签上生产包装日期是“4月1日”,而上面标签的生产包装日期则是“4月6日”。

对于媒体提出的该如何处罚,工商部门一女工作人员称,蔬菜从种植到销售,应该是农业部门管。“进了超市就该是工商部门管,你这么推,干脆把问题推给农民算了!”陪同检查的该区副区长高洪波立即指出,已经进入超市,是在流通环节出的问题,就应该工商管。

“现在很多老百姓反映问题,都不知道找哪个了。”检查组成员、市人大代表舒静秋指出,一旦出了问题,百姓找工商部门,工商说应该归质监部门管,质监部门却让老百姓自己拿去农业部门检验,“那么究竟应该找谁?”

据悉,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的模式,但质监部门与工商、卫生等部门仍然存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模糊地带,对“前店后厂”、“现做现卖”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界定不清;对企业证照不齐全食品加工行业查处主体不明确,使各地相当一部分证照不齐的食品加工店得不到有效整治。这些问题导致了目前监管混乱,出了问题不知道找谁的尴尬局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洪华认为,要解决这些食品安全问题,政府不仅要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还要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真正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食品安全监测技术指标、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宣传力度,增进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了解,对食品的生产、流通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食品安全。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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