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经委抓紧开展《市电信条例》修订工作
2010年3-4月,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开展《重庆市电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
2009年底,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与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办赴重庆市通信管理局调研《条例》执行情况,了解到《条例》部分条款与上位法的有关规定不尽一致,现行电信监管工作的一些具体做法也已经根据需要作了调整;基础电信设施的共建共享,居民小区和商住楼驻地网的规范化建设及各电信企业服务的平等准入,通信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等亟需进一步加以推进;电信业务经营中出现的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侵害电信用户合法权益行为需要加以规范;电信和网络安全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要尽快建立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通信机制。今年以来,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通信管理局一起,共同针对以上问题开展《条例》修改稿的起草和论证工作。《条例》修改初稿完成后,广泛征求了市经信委、市文广局、市建委等十二家相关部门,长寿区和綦江县,中国移动重庆分公司等九家电信运营企业,以及有关法学、电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充分加以吸纳。目前《条例》修改稿正在征求市政府法制办意见,拟由市人大财经委向2010年5月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提出法规修订议案。
(重庆市财经委、预算工委)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