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县人口和计生工作纪实
让 “天下第一难事”不再难
——巫溪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县人口和计生工作纪实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曾被称为是天下第一难的大事。它也是巫溪县人大常委会历年来特别关注的大事。按照该县人大常委会“一报告多次审议”制度的要求,近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又一次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计生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告。至此,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才松了一口气——整改落实情况终于让大家比较满意!
巫溪县人大常委会为什么扭住县里的计生工作不放松?这事还得从几年前说起。
2005年底,市人口和计生领导小组赴巫溪检查工作,在该县的古路镇龙坪村入户抽样调查时,发现实际人口与计生统计报表有较大出入,一个村的漏统漏报人数就有11人之多。于是,当年该镇的计生工作被县委县府“一票否决”,同时还通报批评了2个乡镇。
从2001年开始,巫溪每年因计生工作都要“一票否决”1至3个乡镇,2003年和2004年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的乡镇多达10个。这样大的力度怎么还不能扭转巫溪计生工作的落后局面呢?这一情况引起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和思考,决定将此项工作纳入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实行跨年度跟踪监督。
强基础 落后现状终“摘帽”
在认真分析全县计生工作的现状后,县人大常委会认为县人口计生工作主要存在家底不清、基层基础工作不到位等主要问题。因此,首先要摸清家底,才能对症下药,做到有的放矢。
2006年3月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认为县人民政府在抓人口计生工作方面还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乡镇、村干部有明显的松劲情绪;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家底不清,人口清理工作不彻底等主要问题。要求县人民政府要摸清家底,强化乡镇对村(社区)干部的考核,建立以村为主的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意见,加大了工作的力度,一年内开展了两次人口漏统漏报大清查,完善了乡镇和村、社的“帐、表、簿、册”。各乡镇按照县上的要求,制定了严格的村、社干部考核细则,实行“两包一挂”。经过全县上下的努力,首战告捷,2006年巫溪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摘掉了“落后”的帽子。
增措施 计生工作再“升位”
在计生工作从人治向法治转变的过程中,一度旧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适用,老百姓误认为计划生育的力度小了、政策宽了。怎样才能转变老百姓传统的生育观念呢?县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5月组织调查组,深入到农户调查了解,掌握到第一手材料后,以《要情参阅》的形式,将情况反馈给县人民政府,建议县政府应抓好计生的行政执法,要花大力气将人口计生工作推向法制的轨道,要加大对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和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观念普及到家家户户。县人民政府乘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市《意见》的强劲东风,一方面加大了宣传力度,调动一切宣传工具,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加大了财政的投入,落实了各种奖扶政策。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再战再胜,2007年,该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获得市委、市府“出色完成党政、业务目标任务”奖。
固成效 基本国策有“保障”
巫溪县人大常委会深知,要“保先增位”,巩固已取得的成绩,还需要做大量艰苦而扎实的工作。2008年上半年,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县实施《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10月底,执法检查组向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报告了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中指出,计划生育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要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要站在科学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克服厌倦情绪,深入细致地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就进一步做好县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检查组的报告和会议的《审议意见》,县政府于2009年5月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了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落实情况表明,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口计生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了薄弱地区的计生工作的治理;进一步扎实做好了基层基础工作,加强了计生队伍建设,稳定了计生队伍,切实减少了漏统漏报和非婚生育人数;认真探索和研究了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在切实控制男女性别比方面做出了努力;进一步加大了部门配合的力度,抓好了人口和计生工作的综合治理,基本达到了齐抓共管,全社会重视的目标,确保了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至此,巫溪县的计生工作真正步入法制化轨道。
(姜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