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六步工作法”推进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
近年来,涪陵区人大常委会精心指导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坚持“六步工作法”,扎实开展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六步工作法”的主要做法为:
评议准备。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拟定出评议方案并报党(工)委同意后,经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审议通过。将主席团(工委)成员和人大代表分组组成评议调研组,被评议部门将本单位工作职责印送参评代表,召开评议动员大会。
评议调研。组织参评代表开展形式多样的调研,深入选民中听取被评议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多听取被评议部门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要求,努力获取更多的第一手资料,充分掌握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情况。调研工作基本完成后,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引导参评代表从获得的群众意见中,归纳梳理提炼出较为集中的意见、建议,并要求参评代表作好参加评议发言的准备。
边评边改。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在评议动员时,对被评议部门明确提出边评边改的具体要求,明确规定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评议大会上的工作情况报告中要有边评边改方面的内容。
召开评议大会。评议大会前,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致函被评议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派员参加。在评议大会上,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参评代表认真报告本部门的工作情况,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评议;参评代表对被评议部门的工作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既肯定成绩,又诚恳地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要求整改的意见、建议。评议大会上被评议部门负责人作工作情况报告后,采取两种方式提出评议意见,即面对面评议或分小组评议,面对面评议即为评议大会上参评代表面对面发表评议意见;分小组评议即为参评代表分组评议,被评议部门不参加小组评议,对代表在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梳理后,交被评议部门整改。
对满意度的测评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一次测评,即评议大会结束前一并对被评议部门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二是二次测评,即将评议大会结束前参评代表的测评分值设定为40分,经过整改,被评议部门向参评代表报告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之后,再设定测评分值为60分,最后由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将前后二次所获分数相加,即为被评议部门获得的代表评议总分并确定满意度。实践证明,二次测评有利于推动代表评议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因而被多数乡镇(街道)采用。
整改落实评议意见。被评议部门对代表的评议意见逐条整改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向参评代表作出解释说明。同时,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采取一次性满意度测评定格的地方,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要专题听取审议被评议部门关于整改落实代表评议意见的情况报告,由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将被评议部门整改情况通报人大代表。
评议成果运用。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将代表评议部门的结果报告当地党委,并分别寄送被评议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
通过“六步工作法”,涪陵区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每年组织人大代表确定二至三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既推动了部门工作,促进了发展,又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支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游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