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金昌日报讯(记者 李玉梅)6月18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市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连根、赵殿玺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引娣、杨来衍,秘书长彭仪及22名委员参加会议。
副市长张建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剑魁,市政府秘书长任斌相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昌市区污水处理费标准拟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建议议程;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和其它事项。
会上,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市政府的工作给予了客观评价,并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劳动合同签订不够平衡、规范,履行不够到位,城乡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不平衡、社会管理难度较大,支农惠农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业基础设施还很薄弱等问题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对《关于金昌市区污水处理费标准拟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总体认为:市政府提出的市区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市政府提出的中水定价标准,待按有关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