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陇南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报告的决议
(2008年11月18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陇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陇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者永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陇南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杨成杰所作的《陇南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陇南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的报告的初步审查报告》。会议经过审议认为,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三次全委会精神和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举特色旗、走富民路、建小康市”的发展战略,积极落实“一纲九目”工作重点,奋力掀起抗震救灾和重建家园的伟大事业,全市经济社会保持了稳定发展,抗震救灾和重建家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出的《陇南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陇南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的报告的初步审查报告》,决定批准《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陇南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的报告》。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