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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和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 甘肃人大网-人民之声报  浏览字号: 2012年08月10日 16:05

  让残疾人得到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

  8月8日,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和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今年5月至6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在全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执法检查组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这次执法检查情况的书面报告。根据执法检查报告,目前,我省共有各类残疾人18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2%,其中城镇残疾人21.7万人,农村残疾人165.38万人。  残疾人低保、养老保险补贴、大病救助标准和覆盖面比较低。姚爱然委员建议,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方面的特惠政策,使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得到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

  检查组在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等条件制约,我省残疾人工作依然存在一些困难。残疾人低保、养老保险补贴、社会救助标准不高,大病救助标准和覆盖面比较低,缺乏针对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专项特惠政策。部分贫困残疾人虽然参加了医保,但因无钱垫付住院押金,往往放弃治疗,享受不了医保政策。
  对此,执法检查组建议,我省应建立相关的督查制度,使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各项法规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各级政府要按照《甘肃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加快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专项制度,确保重度、贫困残疾人的护理和生活需求。同时,建立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基金,为贫困残疾人垫付住院押金,解决贫困残疾人就医难问题。
  审议时,姚爱然委员建议,通过制定和完善政策法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方面的特惠政策,如在低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标准上,应拉大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的区别,特别是农村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更应作为扶持和倾斜的重点。通过特惠政策,使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得到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

  康复基础建设滞后,残疾人就业问题比较突出。张忠敬、武敬东等委员建议,加强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保障残疾人就业岗位

  检查组在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多数市县的康复机构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已建的存在规模小、设备简陋、医疗骨干缺乏、康复经费短缺、服务覆盖面小等问题。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主要靠中央财政项目经费支持,省财政安排的康复经费每个残疾人年均不到3元。同时,基层康复工作人员大多没有接受过系统培训,很难开展智障、脑瘫、聋儿等康复工作。另外,各地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普遍比较低。残疾人就业渠道窄、就业难度大、就业率比较低。据统计,全省城镇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只有40%。
  针对这一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全省统一规划,建设几个区域性、高标准的市级康复中心。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快对残疾人重点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快特教学校建设,省级尽快建设1所残疾人职业技术院校,加大全省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力度,提高特教教师岗位津贴;推动落实残疾人安置就业的专项政策,推行残疾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基金,帮助贫困残疾人得到想要的法律服务;逐年增加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投入专项资金开展残疾少年儿童的康复救助。
  审议时,姚爱然委员建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特殊教育、就业、康复、抚养、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张忠敬委员建议,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继续多争取政策的支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更大支持,特别是残疾人住房政策问题、就业问题要加大扶持力度。
  武敬东委员说,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他建议,除了保障好残疾人生活外,要支持和鼓励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落实好福利企业应享受的政策优惠,以保障残疾人的就业岗位。(王仲毅)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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