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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来源: 兰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2月20日 08:50

  兰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2月15日在市人大培训中心召开,会期一天半。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牟少军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韶珊、胡康生、魏志乐、蒙自福、毛仁、张淑菊,秘书长朱宗礼出席会议。

  这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12-2016年地方立法规划》;表决通过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修改《兰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等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修改的《兰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等六部地方性法规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批。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

  会议结束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作了讲话,他指出,会议审议通过的《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12-2016年地方立法规划》,是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工作的总纲。在组织实施五年立法规划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加强立法协调工作,抓好地方性法规的实施,不断创新立法方式,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会议审议通过的《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紧扣市委的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全面反映了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重点,安排周密、重点突出。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和熟悉要点内容,及时安排调整好自己的工作,按时、积极地参加常委会及其工作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牟少军主任还向刚刚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了殷切的希望。要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增强学习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当前,要着力抓好省委书记王三运同志在兰州视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省委对兰州发展提出的“三个围绕打造”、“做大做强做美兰州”以及“发挥好三个带动作用”的新要求。通过学习,努力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推进自主创新的能力、管理社会的能力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增强公仆意识,牢记党的宗旨。不断强化和认真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增强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自觉履行部门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执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将政府的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增强人大意识,尊重人大职权、接受人大监督,对于重大的工作事项,要及时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应的工作部门沟通、联系,市人大常委会转办的来信来访,要认真处理,及时进行答复。要增强自律意识,加强作风建设。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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